关于清理废弃、无主非机动车的通告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1215

师生员工

目前,校园内存在一些长期未骑行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非机动车)。这些非机动车占用了校园原本紧张的停车资源,影响正常的停车秩序,又影响校园环境美观,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创建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拟对长期搁置在校园内的废弃、无主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清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时间

2024630

二、清理区域

徐汇校区、奉贤校区

三、废、无主非机动车认定标准

长期不使用,车辆存在沾满灰尘、车身残破、车体生锈、车胎破损干瘪、链条断裂、零件缺失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的将被视为废、无主非机动车。相关部门将在车身明显处贴上提示,作为待清理车辆。

四、车主自行处理

即日起至630日,请师生员工对自己长期停放在校园内且今后还需继续使用的非机动车进行清洁保养,以免被误清理,或自行将长期停放的无法使用的废弃非机动车进行处置。

五、被清理的废弃、无主非机动车暂存地点

徐汇校区:东部文苑楼东北侧;奉贤校区:33号楼

六、被误清理的废弃、无主非机动车认领方法

被误清理的废弃、无非机动车的车主,请于731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购车发票或钥匙等有效凭证,到暂存地点或保卫处值班室(徐汇:64323110、奉贤:57123110)登记认领。

七、废弃、无主非机动车处理

731日后仍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将被视作废弃、无主非机动车,学校将按规定进行统一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部(处)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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