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上海市〈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高等学校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我校受委托认定在我校任教人员的教师资格。现就我校2005年第二次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受理申请的范围:
1.2005年度进校,在教师岗位上的人员(已认定过教师资格的新进人员须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人事处师资办备案)。
2.符合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认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二、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以及有欺诈行为、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3.身体健康。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具有应用普通话的能力。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或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作要求。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获博士学位的除外),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成绩合格。
三、申请过程:
1.材料准备
1)9月7日―9月12日 学院、部门填写《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预报表》(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交人事处师资办并领取申请表、鉴定表。
2)9月12日――9月14日 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在岗教师由学院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和思想品德鉴定。
2.受理申请(9月14日--9月19日)
申请人请于9月14日前交以下材料给学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均为原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5)教育学、心理学等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除外)
6)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如无,参加学校的测试)
原件经学院、部门查验后当面返回本人,复印件上由查验人签字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盖"原件已核"章后留存。
3.认定程序:
1)9月19日-- 9月 30 日 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人事处师资办)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
校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审定。
2)9月底 提交市教委备案。
3)颁发证书。
四、申请费用:
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1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佩琴
联系电话:64322252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综合楼408室
我校受委托认定在我校任教人员的教师资格。现就我校2005年第二次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受理申请的范围:
1.2005年度进校,在教师岗位上的人员(已认定过教师资格的新进人员须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人事处师资办备案)。
2.符合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认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二、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以及有欺诈行为、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3.身体健康。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具有应用普通话的能力。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或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作要求。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获博士学位的除外),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成绩合格。
三、申请过程:
1.材料准备
1)9月7日―9月12日 学院、部门填写《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预报表》(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交人事处师资办并领取申请表、鉴定表。
2)9月12日――9月14日 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在岗教师由学院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和思想品德鉴定。
2.受理申请(9月14日--9月19日)
申请人请于9月14日前交以下材料给学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均为原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5)教育学、心理学等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除外)
6)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如无,参加学校的测试)
原件经学院、部门查验后当面返回本人,复印件上由查验人签字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盖"原件已核"章后留存。
3.认定程序:
1)9月19日-- 9月 30 日 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人事处师资办)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
校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审定。
2)9月底 提交市教委备案。
3)颁发证书。
四、申请费用:
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1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佩琴
联系电话:64322252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综合楼408室
完美体育365WM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05年9月7日